第326章 流求新政(3 / 4)

、违律之行。

查实之后,可直接向法衙提起公诉,或通过《流求时报》公之于众。

行政长官无权干涉监察。”

赵构听得心神激荡,忍不住问道:“如此…权力分散,岂不会相互掣肘,效率低下?若遇紧急大事,又当如何?”

陈太初摇摇头:“分权非为掣肘,实为制衡,防的是权力滥用,酿成巨祸。

至于效率…王爷方才也看到了,街面清理,纠纷处理,比之汴梁如何?各衙门职责清晰,依法而行,反而少了推诿扯皮。

遇紧急大事,如台风、瘟疫,则有由行政长官牵头,法衙、执法、军队、监察各派代表组成‘应急联席会’,依《紧急事态法》授权行事,事毕即撤权。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法,但亦需受法衙与监察院事后审查,以防滥权。”

午后,陈太初又带赵构旁听了一场台北县(台北府下辖)的“县务咨议庭”

这并非正式法衙,而是由本地推选的士绅、商户代表、德高望重的老者组成,知县与县衙各房主事列席。

众人正在商讨如何分配一笔用于修缮水利的款项,各方争论不休,知县并不独断,只是引导讨论,最终由众人投票表决。

赵构看到,那知县虽是一县之尊,却并无多少“官威”

,更像是一个会议的主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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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县衙时,赵构忍不住叹道:“此地县令…做得似乎颇为憋屈?”

陈太初却道:“非是憋屈,而是责任分明。

他无需巴结上官,只需做好本职,受士绅议会和监察院监督。

做得好,士绅拥戴,自然留任或升迁;做得不好,或贪或庸,议会可弹劾,监察院可调查,法衙可治罪。

其升迁奖惩,不取决于上官喜恶,而取决于制度考核与民意基础。”

最后,他们来到总督府。

府邸规模远不如汴梁的王府恢弘,更像一个高效的办公场所。

现任总督染墨闻讯出迎,此人肤色黝黑,目光锐利,一身劲装,俨然军人本色。

“康王殿下。”

染墨拱手行礼,不卑不亢。

赵构试探问道:“染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