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薇的眼神复杂得像揉在一起的乱线,现代的记忆和原主潘金莲的记忆在脑子里缠来缠去,搅得她太阳穴突突地跳。作为林薇薇,她以前在南方的大城市里混,见惯了穿西装革履、说话油嘴滑舌的男人,那些人要么是公司里的上司,要么是她刻意攀附的“金主”,个个精于算计,却也个个带着点虚伪的温和。可武松不一样,他穿着一身赭色的公服,布料虽不算好,却浆洗得平整,领口袖口都规规矩矩,浑身透着一股刚硬的气,像块没被磨过的石头,带着棱角和锐气。这种正直,让她本能地觉得危险——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能戳穿她所有算计的清明,像一把出鞘的刀,冷得让她发怵。
可作为潘金莲,原主的记忆又像潮水似的涌上来。她记得第一次见武松时,是在去年冬天,武松刚从柴进庄上回来,身上还带着路上的风尘,棉袍上沾着雪粒子,却一点也不狼狈。他一进门就喊“大哥”,声音洪亮得震得屋梁上的灰尘都掉下来,然后一把将武大郎抱了起来,武大郎在他怀里像个孩子似的,手脚都没处放。那一刻,原主正站在灶台边擦碗,手里的布巾“啪”地掉在地上,她盯着武松的背影,看着他宽宽的肩膀、挺拔的腰杆,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从那以后,就总想着能多看看他。
“哼,渴慕有什么用,还不是得被那些破规矩绑着。”林薇薇在心里冷笑一声,指尖无意识地抠着被子的边角,把粗布抠得起了毛。她想起自己以前的事——为了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为了买上那个能看见江景的小公寓,她当了别人的第三者。那个男人说会离婚娶她,结果呢?他老婆带着人堵在她租的小屋里,指着她的鼻子骂,把她的衣服、化妆品全扔到楼下。她当时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围观看热闹的人,觉得自己像个小丑,走投无路之下,就跳了下去。若不是穿到这潘金莲身上,她早就成了一抔黄土,埋在哪个不知名的乱葬岗里了。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要活下去,还得靠这个身子的资本,靠武松这个靠山。”她眯了眯眼,目光落在武松的手上——他正握着井绳,手臂上的肌肉随着动作绷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