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的说不喜欢黑色,这实际上便暴露了其真实想法——
他首先想到的便是自己使用斯蒂庞克,而不是真的心甘情愿为楚铭宇准备的车辆。
以楚铭宇的身份,特别是在现在南京会谈期间,并不适合棕红色这种标新立异的车辆颜色的。
……
程千帆摇下车窗,车速不慢,窗外的风吹拂进来,吹动了他的发梢。
他方才是故意‘下意识’表露出对于车辆颜色的不满意的。
目的只有一个,营造出他本质上从未考虑过将这辆车交给楚铭宇用于谈判车队座驾的考虑。
程千帆是最信奉未雨绸缪的信条的,他相信,提前在细节上做功课,虽然心累,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哪个细节准备在关键时刻是能够救命的。
……
“这就是程千帆三番两次去车行,最终相中的车?”丁目屯站在窗边,看向院子里。
“是的。”童学咏说道,“据说这是花旗国的车子,叫斯蒂庞克。”
他也看向院子里,程千帆站在车头旁边,神情得意的向周边来围观车子的特工们炫耀自己的座驾。
“看得出来,程先生很喜欢这辆车。”童学咏微笑说道,“不过,他待会可就要舍不得了。”
“哈哈哈。”丁目屯笑着说道,“是了,对于喜欢车子的人来说,这刚到手车子就要献出去,不啻于是将新娘子送到别个床上。”
程千帆昨天上午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