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回到詹事府,修改完奏疏后,塞入了【手提式大明朝廷】。
《蒙学教育议》
苏泽写道:“为广植人才、厚培国本,请立学政三级之制事。”
“一曰:设县立小学以开民智。”
“请于各州县设‘小学’,收十龄童蒙。课业以识字明理为基,辅以算学启蒙及德行礼教。”
“聘本地蒙师或国子监预科卒业者任教,由学政考选授职,比照六等吏员俸禄,依资历才学擢升。”
“二曰:建预科以导专才。
小学卒业者,经学政考选,可入四途:
武监预科:习兵阵韬略,二年卒业入武监。
水师预科:授海事航技,二年卒业进水师学堂。
科举正途:留本县修举业。
国子监预科:通习经史策论,卒业可入国子监或应考诸专科学堂(含武学、水师)。”
“三曰:定财用分担之法。
办学经费取“官民协济”:地方官府筹十成,国库补五成。
先试于商税开征之地(今山东、山西、顺天府),俟成效著,渐次推行。银钱专储于学政库,州县不得挪移。”
“四曰:归礼部统辖以专责成。
凡小学立废、教职考绩、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