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判决(1 / 2)

堂哥离开看守所的当天下午,干部就递给我一份文件:"

张辰,你的传票。

"

我翻开一看,上面印着"

莞城市第一法院"

的红色公章,开庭日期是五月十五号,距离现在只剩五天。

"

律师呢?"

我抬头问干部。

干部耸耸肩:"

你笔录做得够漂亮,又认罪认罚,到时候法院会给你指派律师走个过场。

"

我把传票折好塞进裤兜。

确实,我这个案件压根就不用请律师,但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该认的也都认了。

五天后的清晨,干部敲开监室铁门:"

张辰,准备开庭。

"

我和阿虎戴着手铐,被押上警车。

车窗外的阳光刺眼,我眯起眼睛,看着街道在铁栅栏外飞后退。

法院门口有两个官兵站岗,法警推着我们穿过侧门,直接带到了审判庭。

站在被告席上,我转头看向旁听席。

大姐和陈灵坐在第三排不停地用纸巾擦眼泪,方萍没哭,但眼圈通红。

黄金城和堂哥坐在最后一排,堂哥冲我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我喉咙突然哽咽,赶紧转回身面对法官。

手铐的金属边沿硌得腕骨生疼。

审判长肃穆的声音在穹顶下回荡:"

莞城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宣判。

"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连旁听席上此起彼伏的呼吸声都骤然停滞。

审判长厚重的镜片后,目光如炬地扫过被告席:

"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辰、李光,自1999年起,在长安镇以营利为目的,长期组织多人聚赌涉案金额达十万零八千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

鉴于二被告人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特别是张辰在押期间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积年命案,构成重大立功"

审判长突然提高声调:"

本院依法判决如下——"

法槌重重敲下。

"

被告人李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

被告人张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

"

并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各处罚金五万元!

"

另一主犯郑强未归案,将另案处理。

二被告人即日起移送莞城市石虎监狱服刑。

"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

审判长摘下眼镜,"

被告人是否听清?"

审判长抬头直视被告席:"

上述判决内容,被告人是否听清?是否提出上诉?"

我挺直腰板,声音清晰地回答:"

我服从法庭的判决,不上诉。

"

身旁的阿虎紧接着说:"

我也不上诉,服从判决。

"

审判长点点头,法槌"

咚"

地敲下:"

闭庭。

法警将被告人还押。

"

我转头看向旁听席,对方萍、陈灵和大姐三人笑了笑。

她们红着眼睛,大姐还在抹泪。

接着我对黄金城点头示意,黄金城微微颔回应。

法警拍了拍我的肩膀:"

走了。

"

回看守所的警车上,阿虎用手肘撞了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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