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听到“罗伯特”
这个名字,眉头下意识地一皱,吐槽道:“又是罗伯特?美国人真就不会起别的名字了是吧?”
不过他想起,华纳唱片那个曾经和他生过冲突的罗伯特·莫加多,听说已经被史蒂夫·罗斯彻底撤职了。
哈维接着介绍明天听证会之后的后续关键步骤:
“证据开示搞得差不多之后,索尼很可能会垂死挣扎,提出‘即决判决’动议。
意思是,他们会对法官说:‘就算lk一方说的所有事儿都是真的,在法律上也压根不构成能告赢我们的理由!
’比如,他们会死咬着中村那是个人行为,公司不该负责。
要是法官脑抽同意了,这案子立马就完蛋,连庭审都不用开。
这会是咱们要闯的一个大关,但我敢打包票,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闯过了这关,案子就会进入庭审。
那可就完全是公开处刑了,全程对媒体开放。
双方律师进行开场陈述、提交证据、传唤证人上来接受盘问、互相交叉质证,最后做结案陈词,由陪审团来决定索尼到底有没有责任,以及该赔多少钱。”
林恩询问道:“索尼有没有可能申请不公开审理?或者把某些敏感内容封起来?”
老周摇摇头回答:“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里,公开是常态,这受‘第一修正案’影响很深。
法庭文件、听证会、庭审,原则上都对公众和媒体敞开。
这正是咱们想要的——‘一场让全美瞩目的案件’。
通过公开程序,把索尼干的破事晒在太阳底下,用舆论压力压死他们。”
他补充了例外情况:“当然,不公开是例外,只在特定情况下:
保护商业秘密:索尼可以动议,要求把涉及他们核心商业机密的文件封存起来,不让外人看。
保护敏感个人隐私:比如,跟案子关系不大的个人银行流水细节啥的。
法官指令:法官为了确保审判公正,也可以下令对某些极其敏感的信息限制接触。
另外,如果后期双方想和解,和解谈判通常是绝对保密的。”
哈维最后总结道,脸上带着一丝嘲讽的笑容:“在之前的程序攻防战里,我们已经驳回了他们不少试图封存信息的动议。
而且,老板,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现在负责审理咱们案子的法官,是埃莉诺·沃森——一位象党人!
索尼几个月前,觉得你和纽约的驴党关系太好,花了老大劲儿吹毛求疵,动用‘回避原则’,把原先那位驴党背景的法官给换掉了,硬是换成了这位沃森法官!”
林恩一听,顿时乐了:“还有这种事?”
老周也拍着大腿大笑起来:“哈哈哈!
索尼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时谁能想到,你转头就获得了老布什总统亲自颁的‘总统自由勋章’呢!
现在这位象党的沃森法官,看待你这个‘国家英雄’,恐怕会比看待一家日本公司友好得多!”
书房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索尼当初自以为精明的算计,在时移世易之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战略失误,为林恩本就占优的局势,又添上了一份意想不到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