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了一遍的糙米。
这已经是上等的口粮了。
(pS:听我奶奶讲,她当小孩的时候吃的就是糠,还不每日都能吃上。)
余伯很有危机意识,手里的钱全都留着。
他买了好多的粮食存在家里。
余令算了一下,把家里人都算上,按照一天两顿的吃法,足够吃两年。
读书,练字,遛娃,去铺子成了余令生活的几条线。
原本这条线只有三个人,可不知道何时开始多了一个人。
“你别跟着我了!”
余令望着狗皮膏药一样的谭伯长有些无可奈何。
自从三日前见到他,这几日他都会准时在铺子门口出现。
这家伙就是谭百户的继子。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富人家的孩子性早熟。
可能吃的好的缘故,这家伙长得人高马大,其实才十四岁。
也就是说他十四岁的年纪就开始上青楼。
黄赌毒,黄排在第一。
那就充分的说明这玩意比剩下的两个还可怕,他小小年纪沾上了这个……
所以跪在雨地里那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烟花巷子余令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