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指着井口东侧的人行道,执法记录仪的镜头紧紧锁定刘百军的动作。他的喉结动了动,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是…… 我下午 4 点多开着面包车过来,把车停在前面的巷子里,就在这里等他。” 他抬手指向不远处的商铺后巷,“我怕被人看到,特意选了这个角落,还带了根尼龙绳,想吓唬他还钱。”
技术人员立刻在刘百军指认的 “等待位置” 展开复核,足迹灯的光束扫过地面,很快在人行道的缝隙中发现半枚 42 码运动鞋印。“步长 70 厘米,步宽 18 厘米,步角 2 度内扣,与前期在井口旁提取的鞋印特征完全一致,” 技术人员用标尺贴近地面测量,“鞋印边缘沾着的黑色涤纶纤维,与刘百军住处搜出的尼龙绳纤维成分一致,确认是他等待时留下的。”
“张殿权到了之后,你们发生了什么?” 小周继续追问,镜头转向井口北侧的空地 —— 这里正是法医推断的第一案发现场。刘百军的呼吸变得急促,眼神里闪过一丝恐惧,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混乱的夜晚:“他大概 8 点到的,看到我就骂‘你还敢来缠我’,我让他还 5 万块补偿款,他说‘没钱,你爱咋咋地’,还推了我一把。我当时气疯了,就跟他打了起来,他用手抓我的胳膊,我就掏出尼龙绳,从后面勒住他的脖子。”
他指着地面的一处痕迹标记:“我勒住他的时候,他拼命挣扎,右手掌心蹭到了旁边的碎石子,肯定划破了 —— 你们说他掌心有擦伤,就是那时候弄的。他还踢到了我的腿,我更生气了,就越勒越紧,直到他不动了。” 刘百军的描述与法医张林的尸检结果完全吻合 —— 张殿权右手掌心 2×0.5Cm 表皮擦伤、颈部 4×2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