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章 受新折统所扰?(2 / 10)

    堂中人寂。朱标未设案前之席,而是与李崇对坐于一案两侧,仅有一壶茶,一卷简。

    朱标开口第一语,便直击核心:“李大人所荐秦晖,曾于漕仓一案中交差迟疑,虽未有实过,但亦有前例。阁下为何仍举?”

    李崇拱手,语气沉稳:“臣荐秦晖,不为其过,而为其后改。”

    “彼自案后勤谨十年,任无一瑕,且通典章、晓民事。”

    “若因一案之迹而终废一才,太子所倡之‘问政容言’,将成空言。”

    朱标目光如炬:“可若因勤谨十年,便可抹去前错,那此后举官,岂非人人皆可重来?”

    李崇一愣,却道:“殿下此言,正应设规。”

    “臣愿献一议:凡东宫录人,设三律一线。”

    “一为任前律,旧绩过三必斟;二为荐者律,若荐而失,可罚荐权三年;三为覆审律,太子亲裁其后,可定留与否。”

    “此为‘吏评三规’。”

    朱标默然,忽而点头:“李大人,你今日这一辩——我记下了。”

    “你所荐秦晖,我准录,但记一约:三年内,再有瑕疵,荐者同责。”

    数日内,凡七十三人,三十六人遭“问荐”。

    其中五人直接去名,四人自行请退,一人辩无可辩,自削职籍。

    外堂之中,群议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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