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李安石最先取过那本《解说》,翻至第一题:“负粮三百,又借百斗,还之五百,问亏几何。”
他眼神一凝,默默扫视其下列解:
“此题设,需建算格:
以‘负三百’为初,‘借百’为加,则所得为‘负二百’;
以‘还五百’为减,即负二百减五百,等于负七百。
若借者为正,偿为负,则总亏为七百斗。”
一段之后,随附旁注:
“是谓负数之用,借贷盈亏之间,非正即负。
其法源自物理计重,取数之向,初列于《边地货律》,今用于政务出纳。”
“好法!”魏瑞脱口而出。
“此解虽简,却立法明晰。以正负之向解借贷盈余,清简明快,比我等以筹推之、文解之,快上十倍。”郭仪不禁赞道。
“再看第二题。”霍纲指向那道自乘之积。
众人目光投向下方,只见其解条中写道:
“问得积九千零二十五,求其本。
逆演之法曰:可设为‘某数乘自身’,即令数×数=九千零二十五。
先试九十,得八千一百;再试九十五,得其数。
若数未知,可用‘开方术’。列乘格于纸上,自右至左,每二数为一节,以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