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阳第一次看到猎杀羚羊的场景。
只见两辆汽车大灯照着,驱赶着羊群在荒野上狂奔,驾驶室里有人探出半截身子,端着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朝着羚羊群,一枪接一枪地打着。
这些羚羊聚集在一起,跑得并不分散,几乎每一枪都有一只羚羊倒下,不时出现一次倒两只的情况,是被打成了串糖葫芦。
羊群就这么被两辆车子驱赶着,越打越少,估计也就跑出不到两公里的样子,车子就停下了,然后有人下车,车子沿途慢慢折返,下车的人将那些打死的羚羊,一只只扔到车厢里,一路捡一路往回走,渐渐地又顺着来时的路走远。
他们也注意到了在荒野上拢了火堆过夜的三人,只是在靠近的时候提防着,并没有过来打招呼。
武阳看得有些哑然:“就这么简单就打了?这些羚羊是不是憨啊?”
周景明看着远去的两辆车子,微微摇摇头:“羚羊有个致命的习性,那就是晚上车灯一照,它们绝不跑出车灯照射的范围,盗猎的人大都是晚上出动,进行规模性猎杀,就从开动的车上向羊群射击,一次射死一两百只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这些人的武器大都先进,步枪是用得最多的,一般的猎枪,他们还看不上,因为换装子弹麻烦。
用枪射杀,其实还不是最有效的办法,我还见过更高效的,那就是在车头前面,绑两根长木棍,然后用最快的车速冲进羊群,不用动一枪一弹,一次冲击就能撂倒、碾死一大片……”
武阳也微微叹了口气,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只是到车厢里看了下,之前周景明让他放在车厢里的两只羊羔,都已经凉了。
主要是在这里没有奶喂两个小东西,又都还不会吃草。
武阳只能将两只羊羔提出来,就在附近刨了个坑,将它们埋了。
因为附近有过猎杀,血腥味浓郁,很可能引来捕猎的狼或是其它野物,这一晚睡觉的时候,周景明和武阳两人轮流守夜,当然,也是为了提防被周景明打了一枪的家伙跑掉。
第二天早上,周景明是在天空秃鹫的叫声中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天空盘旋的三十多只秃鹫。
随着捕猎羚羊的事情越来越多,这些秃鹫都已经养成习惯了,只要有车子进入可可西里,它们就会跟着车子盘旋,因为跟着车子就有很大概率能找到大量的羚羊尸体,可以在那片地方,饱餐不少日子。
而羚羊也成了惊车之羊,只要一听见有汽车的声音,就开始没命地逃跑,白天几乎没什么机会接近它们,也再看不少荒野上它们悠哉吃草的情景。
不用看也知道,昨天晚上那些人,肯定就在秃鹫盘旋的下方连夜给那些羚羊剥皮。
周景明和武阳专门去看了下,见一处谷地里,又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