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明听得直摇头:“大爷,你这是走了多少路啊?那么多山,那么多河沟谷地……”
他有些不敢想,北疆地域广大,随便去一个地方,动辄上百里地,就靠一双脚丈量,从阿勒坦这边能干到多勒布尔津那边,也算是千山万水了。
“跑山打猎,进山采药,我大半辈子就在山里转,最擅长的,就是穿山越岭,每天走个七八十里地,连续十天半月,不成问题,我最多的一天,走了一百四十多里地。
那次是冬季,为了找一只从树上窜下来挠我的豹子,被我打伤了,伤不重,跟了几天,一直靠不了边,心里一恼火,你不是能跑吗,我就跟你,累死你……最后追到它彻底跑不动了,才将它干掉,隔天扛着豹子,又生生走了回来。”
说起这事儿的时候,刘老头满脸自信:“也把我累够呛,回家睡了整整三天才缓过来。”
或许后世的人听到走山路动辄上百里地很夸张,但这年头的人,没有那么方便的交通工具,靠的就是一双腿,特别能走。
打猎、采药的那些人,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就连周景明自己,在北大荒的时候,有一次接到场长的指派去办一件挺紧急的事儿,路道不畅,没法用车,只能脚走,往返也有上百里地。
他硬生生靠脚走下来,一双脚肿胀酸疼了好些天。
周景明笑笑:“跑那么远的路,睡那么几天也值得,豹子可不便宜。”
刘老头咧着嘴,“那只豹子连皮带骨,记得卖了一千多块钱……”
白志顺听得咋舌:“一千多?那么值钱?”
“当然值钱,豹子冬季的皮毛很好,骨头也能当虎骨卖,是好药材,都是值钱的好东西。”
周景明多少知道些打猎的事儿,并不觉得奇怪:“只是豹子少,一年到头能遇到的次数不多,速度太快,又善于隐藏,要是没点本事儿,别说打了,连见都见不着。”
顿了,他接着问刘老头:“这帮人我们在山里遇到过,有十多个,大爷,你是怎么把人给弄出来的?之前听张把头说,他不是已经混成了一个金老板吗,不好对付吧?”
“狗屁的金老板,这种人还想当金老板,纯属是有钱紧饱胀,没钱饿断肠的那种。有钱的时候,花天酒地,直到兜里没钱了,才会想着出来捞点,能对同一个地方的人下手,就这样的人,就即使当了金老板,也当不长。”
刘老头又摘下腰上挂着的葫芦,给自己灌了一口酒,他的脸一直红扑扑的,也不知道是因为酒还是因为天气冷。
“反正我在山里找到他的时候,看着是被人使唤着跑前跑后的。我直接去找上那帮人,看到我的时候,他忙着躲,不露头。
我跟他们那帮人喊话,让他们把他给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