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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
出了哥伦比亚唱片的大楼,钻进自己的车里,林见鹿兴奋地握拳。
在摩图拉的办公室里,他再怎么开心,也会刻意压制自己的情绪,但事实上,这可是一把拿到了接近1.6亿米刀啊,他心里简直爽爆了!
绝对是穿越以来,赚到的最大一笔钱了!
而接下来,这笔钱会赶在大潮卷起之前,就变成雅虎的股票,去帮自己赚更多的钱——没忍住,抱住林希蕾亲了一口,再看看张爱嘉,好吧,也抱住她亲了一口,“老子快发财了!马上就要发财了!”
林希蕾很开心,“你还不够发财啊!”
林见鹿云淡风轻地一摆手,“你不懂,这才几个钱!”
见林见鹿那么开心,张爱嘉似乎也终于是敢说话了,却也只是凑趣的讨好,“这的确是小钱,齐格舒伯曼告诉我,截止到八月底,《21》的各种授权,已经卖出去接近两亿米刀了,按照他的说法,三年之内,《21》不接受跟任何唱片的打包,各家公司、商场、超市、运动场馆、连锁餐饮店等等,想要播放权,都要单独购买,仅此一条,《21》在未来三年的授权费用,就至少能拿到五亿到八亿米刀!三年后会参与各种打包,一年的版权收入也能上亿,少说几千万米刀起!哥伦比亚的版权运作能力,绝对够专业!正常来说,就这一张唱片,阿鹿就可以吃一辈子了!这还不包括接商演!”
虽然大家理解的方向完全不同,但是,张爱嘉说的也不算错。
嗯,这其实是混欧美音乐圈的隐藏福利。
之于华语歌坛来说,绝大多数歌手卖唱片拿版税的那部分钱,都不算多,但接商演的收入却不低,只要勤奋点儿,多跑跑,至少数倍于版税收入,但是在欧美歌坛,却还多了一项版权运营——你购买了唱片,回自己家里听,一点毛病没有,但是像沃尔玛这种大型连锁超市,像麦当劳这种大型的连锁餐饮,你的店里却是不允许公开播放的,因为那是商业场合,你的播放,是可以被理解为对客户提供的环境服务的一种,所以喽,你得来买我的授权。
价钱还不低!
像沃尔玛,在全球有数千家超市,仅北美一地就多达四五千家,它每年要为购买各类的音乐版权而支付至少数千万乃至上亿米刀的费用。
像《21》这种红遍全球的顶级大热的专辑,购买一年的播放授权,就要几百万米刀起——当然,人家财大气粗,是几乎一定买的,而且对于人家来说,那么多门店分摊下来,一家门店一天可能也就一两米刀的费用,还真不好说有多贵。
所以喽,在欧美歌坛,你的专辑只要红了,比方说,卖了200万张,那么在至少20年到30年的整个唱片销售周期里,可能作为歌手能拿到的唱片销售版税,也就四五百万米刀,但唱片的各种授权收入,歌手能拿到的分成,却很有可能会高达千万米刀的级别——越红、越是大家必备的授权,价格越高、销售周期越长,要不然的话,迈克尔杰克逊的《颤栗》,到现在专辑卖了大概不到6000万张,它那近20多亿米刀的总收益,是怎么创造出来的
当然,这部分钱,事实上歌手占的权益比例,是同唱片销售不一样的。
比如《21》,林见鹿作为创作人、歌手,直接拿了33%,是直接拿唱片定价的33%,但版权管理这里,却是作为版权管理方的哥伦比亚唱片,会直接先拿走30%的管理费用,剩下的70%,才是新力哥伦比亚的,而林见鹿的收入,则是从这70%里,再拿33%,所以,大概就是23.1%的样子。
三年卖五亿授权的话,林见鹿大概有一亿多米刀可拿。
如果十几年的时间之内,《21》的版权授权也能像《颤栗》那样,搞到大概十几二十亿米刀的话,那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