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所以把自己的家财给了对方。
一夕间。
丁凌就成了家产亿万,租界巨富!
顺带着也继承了外国佬留下来的各种保姆、保镖。
这些保镖都是带枪的,守卫着他生活的大别墅、庄园等地。
保姆、厨师等也都是高素质,高水准的。
可以说,丁凌来到这里,就是人上人。
之后。
丁凌带着两个保镖,来到了租界不远处的繁花街,在这里,他见到了芳儿。
时值七月,天气正热。
芳儿穿着朴素、保守,额头滚滚热汗,但仍然是坚持站岗,卖着冰淇淋,她赚的钱并不多,一天能赚一个银元就很不错了。
当然,相比于一些小混混、底层咸鱼,她赚的就多了。但她赚的也是纯粹的血汗钱,还要面对被抢劫的风险。
而这些。
丁凌很清楚。
但他现在不会管。
正如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世界,混混、杀手、头目之类的人物,都可以算作是刷分的工具人。
除了这些人。
还有玩家。
丁凌看向不远处盯梢的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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