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案件定性的依据(2 / 2)

虽然没有说的很详细,主要是嫌疑人的姓名这些敏感话题,陈阳不便说些什么,主要是陈述了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网上的虚假交易,实际上是强制交易获取游戏道具,以及在网络游戏里布虚假的交易信息,诱导玩家去做交易等等的信息,同时也说明了现在警方的困惑之处,希望法律专业人士可以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而网民们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只能对这个案件的本身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在专业领域上,是无法给出自己的建议的,网民们自己也很清楚,所以,别看回帖的人这么多,但是有用的信息,暂时一个都还没有。

陈阳看了一会,也就不再在意了,眼睛从屏幕前挪开,翻出来厚厚的法律资料,既然现在外援无法找到,自己也不能这么干等着,总要做点什么事情才好,看看法律资料,寻找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是很不错的,至少比什么都不干要强多了。

陈阳翻出来自己许久不戴的眼睛,其实陈阳的视力还是很好的,只是上学的时候,陈阳用眼比较多,有时候看书时间长了以后,陈阳自己的眼睛有些累,大概是属于假性近视的性质,所以,有时候陈阳会戴着眼镜辅助一下,自从上班后,陈阳几乎很少看书,自然用眼就比较少了,眼镜当然是一次也没有戴过,这会陈阳需要看书,而且之前陈阳在网上帖求助,盯着电脑屏幕的时间可不短了,这会陈阳的眼睛也有些累了,才选择戴上眼镜看看书,起码可以让陈阳的眼睛好受一点。

翻了好一会法律文书,陈阳看了看相关的案例,不少的案子,虽然是和陈阳眼前的这个案子有些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一样。

毕竟网络犯罪,是近些年才开始兴起的一种犯罪模式,能够借鉴的案例其实并不是太多,倒是实用案例上,关于电信诈骗的案件不少,但是类似网络犯罪的案子,真的不是太多,大多数还都是十多年前,关于网络购物被骗的案件,但那些案子事实很容易弄清楚,而且大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就算是套用法律条文的依据,很显然全都是虚构事实为依据,以诈骗钱财为目的的犯罪,到了陈阳手上的这个案子,目前来说,虽然目的依然是诈骗钱财,但是关于案件的另一个要素,虚构事实的情况,陈阳现在还需要更铁证如山的证据才能够给案件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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