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驾!!!”
汤米骑着血睛战马,冒着寒风冻雪,急速朝着雄鹰城的南门而去。
如今在整个诺德行省,分别有三座大城——位于雪枫郡,雷文侯爵的雄鹰城。位于霍吉斯郡,总督泰隆的蒙恩城。位于费尔多罗郡,曾经福克斯家族的霍维城。
若是单论经济的话,那自然是雄鹰城位于巨擘。
这也是汤米最喜欢来雄鹰城的原因。因为每次来到这里,都可以很便宜的买到天使之泪和其他东西,带回去转手一卖,少说也能赚上个1-2枚金币左右的差价。因此也让汤米每一次来到这里时都在心中忍不住的羡慕慨叹,这些能够生活在雄鹰城中的人是何等幸福。
外界早有传言——宁当雄鹰城的流浪犬,不当别家领地自由民。
因为就算是雄鹰城的狗,吃的也比其他贵族麾下的自由民好!这是真的,汤米亲眼所见。他看到华莱士大酒店的员工把客人吃剩的火锅倒入猪圈中,不小心洒在外面的,当然也就便宜了那些流浪狗。一想到这个,汤米就感觉到一阵心酸。年年来雄鹰城这么多次,但他连一次火锅也没吃过。实在太贵了,根本不是他这种人能负担起的。汤米甚至观察过,能吃得起火锅的,一般要么是贵族,要么是商人。
事实上,汤米是一名佣兵。哦,非要严格来讲的话,他只是一个挂靠在佣兵公会旗下、并非超凡、依靠了一点裙带关系才进入的佣兵公会、以及只能在大雪天出来送信的可怜虫罢了!
这世上除了那些能够豢养得起飞行魔兽的贵族老爷们,绝大多数的人写信仍需要依靠佣兵公会来传递。其中甚至包括了一些落寞的子爵和绝大多数的男爵贵族。以他们的实力,自然是养不起飞行魔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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