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没人不喜欢彩虹屁(5 / 6)

所以你的眼睛才好看。

    也许你明亮的星眸只是漂亮眼眸中,我见过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是你的骨相却独一无二,让我觉得你的眼睛更加迷人。

    你看看,味道是不是一下就不一样了?

    秦殇这波也没夸错。

    这一路上,绅士不知道多少次摆弄西装袖口,显然是很喜欢这件西装。

    那夸的时候只要逮着这件衣服夸就一定不会出错,尤其是最后秦殇还用了一句,如果我……

    人最怕比较。

    人,最怕向上比较。

    「我,如果,穿了你的衣服,会XXX」这个句式,简直是拉高对方情绪价值的黄金句式。

    因为这不仅变相的肯定了对方的衣品,同时也承认了人家的帅气。

    换言之,反过来讲就是,你太他妈帅了。

    没有这件衣服哥们也觉得你帅,但最绝的是你这件衣服也选的牛逼。

    你不仅人长得帅,衣品还好!

    这一身要是给我,哪怕是我穿,都能迷倒万千少女啊!

    意思也就是,可惜了我曾经没你这么好的衣品,所以没这么穿,于是,很遗憾,没能迷倒万千少女……

    “没开玩笑的讲,其实我买这身的时候,当时导购就说我不太衬这种风格,但我真的很喜欢这身!”

    下一刻,绅士果然笑着回了一句。

    秦殇打蛇随棍上;

    “这不是你的问题,是导购大概见过了太多翻车的情况,所以潜意识希望你选择保守一点的风格。”

    “但是很明显,你驾驭的很自然,这波,直接滋了导购一脸。”

    绅士嘴角顿时掀起一抹笑意;

    “嗯?你不是不知道滋是什么意思吗?”

    秦殇哈哈笑着说道;

    “你不是说骑在别人头上拉屎拉尿吗?你这波完美驾驭,不算是骑在导购头上拉屎拉尿吗?”

    “换位思考一下,我要是导购,竟然看走眼了一个如此有气质的顾客,在人家如此有品位的顾客面前班门弄斧,我都得被滋麻了。”

    绅士混血的帅气面庞卷起一抹肉眼可见的沾沾自喜。

    嘴角此刻简直是比AK都难压,有种遇到知音的感觉。

    难得遇见了一位跟我同样有品位,懂优雅的伙伴啊!

    “行了,行了,优雅,要注意优雅,就算是很激动措辞也得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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