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666章,血光之灾(4 / 10)

奇。

    然而,它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半自动三个字。

    不用拉枪栓。连续扣动扳机,就可以持续射击。直到将弹夹里的八发子弹全部打光。

    张庸非常期待这个步枪。

    因为他自己的枪法很烂。只能依靠数量取胜。

    一颗子弹打不中。八发子弹连续打过去,说不定就会有一颗打中了。这样效果也达到了。

    关键是,这种枪,可以很轻易的买到。

    因为美国军方的采购数量很少,无法满足春田公司的需要。肯定得外贸。

    麦克法兰到来中国,说不定也有推销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的意思。不过,他的推销难度很大。因为在中国,除了他张庸,还没有其他人意识到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的巨大威力。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惯性思维是很困难的。

    如果张庸不是穿越者,估计也不会那么欣赏加兰德半自动。

    觉得没必要。

    太贵了。买不起。

    弹药消耗太大。又笨重。不方便携带。

    这些,都是加兰德半自动的弱点。任谁看到了,都会觉得它浑身都是缺陷。

    只有实战过,才知道它的威力到底有多猛。

    只要两把加兰德交替射击,就能将对方十几个人压住。栓动步枪完全不是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