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满山遍野的土豆高粱。
九一八、九一八……”
迷龙一开口,李乌拉便抬起了头,跟着唱道:“从那个悲惨的时候,脱离了我的家乡,抛弃那无尽的宝藏。”
林译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喝了一声:“全体立正,跟我唱:流浪、流浪,整日价在关内流浪。
哪年、哪月,才能够回到我那可爱的故乡。
哪年、哪月,才能够收回我那无尽的宝藏。
爹娘啊、爹娘啊,什么时候,才能欢聚在一堂………”
战士们纷纷响应,齐声唱了起来,是啊,从那一天起,鬼子就一步步地侵占了华夏的领土。
回想起当年,要是那时候我们能……
“这火势太猛了,熏得我眼睛都睁不开。”
迷龙抹了一把眼泪,转身欲走。
“去哪儿?留下来吃一碗再走,不当兵也可以跑跑后勤,等会儿你带要麻去一趟黑市。
我得考虑长远,卖掉几箱磺胺。
留下吃一碗吧。”
林译一把将他拉住,他知道,只有吃了这碗猪肉炖粉条的迷龙,才是真正的迷龙。
没有这碗粉条,他还差点儿火候,差点儿没能真正触动到内心深处的东西。
迷龙沉默不语,只是静静地等待着,任由那诱人的香味勾起了他对家乡的深深思念。
他想起了刚入伍时的那段日子,那时大帅还在,东北军是何等的威风八面。
无论是吃喝、装备还是军饷,都是华夏顶尖的水平。
可怎么接班没多久,一切就都变得如此不堪。
被老毛子打得落花流水,又被小鬼子赶出了自己的故土。
他的思绪飘飞了半天,直到李乌拉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肉炖粉条和一碗大米饭,轻声说道:“造吧,尝尝我做的咋样。
那边还有血肠呢,我拿肉汤咕嘟的,你蘸点儿蒜泥儿吃。”
迷龙拿起粉条,用力一吸,那熟悉的味道瞬间涌入口中,正是他魂牵梦绕的老家味道。
十年了,他未曾回过家乡,这一口粉条,将他对家的思念全部勾了回来。
李乌拉躲在一边,肩头微微耸动,却不见他动筷子,头也始终没抬起来。
迷龙瞅了他一眼,起身夹起一块血肠,蘸上蒜酱,送进嘴里,看着李乌拉感叹道:“对,就是这个味道,就是这个的味道。”
溃兵们就着大米饭,大口吃着猪肉炖粉条,心中涌起的是一种难得的归属感。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对于上一次吃肉的时间都有着不同的记忆。
但在部队里能吃上一顿肉,本就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事情。
更何况,如今的他们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