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劳役繁杂(2 / 2)

方的改革程度深浅不一,究其原因在于明代固有的财政结构不适应彻底的重组。在明代的政治体制下,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一个专门的中央机构来管理财政。虽然设立有户部尚书,但是他只是负责管理日常事务,执行既定的财政政策。对于收什么税、花多少钱,他无权决定,财政管理的大小事务若没有皇帝的同意,他根本无法行事。

虽然除了皇帝之外,没有人对财政的运行情况承担切实的责任,而朝廷中的各种人物,譬如给事中、御史、各部尚书、侍郎等,却都可以对财政情况提出意见,并由皇帝进行裁决。然而,这些人,包括皇帝,都没有财务方面的专长,对于财政的认识和管理,大多时候都是基于朴素的认知。

因此,尽管有人想到了很好的改革政策,但是缺乏系统的认识,对于可能涉及到各个方面没有全面顾及,导致出现不程度的混乱,甚至最终受到利益受损者的攻讦或诬告,被迫停止改革,进而丢官乃至失了性命。

此外,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理论,明代的财政制度并没有明确区分国家的收支与皇帝的个人收支的关系,所以皇帝或者宫廷的开销与朝廷的公共财政密切相关。大臣对于财政的意见,往往指责宫廷支出过多、赏赐过滥。然而,这样的抗议往往招致皇帝的反感,在辞职威胁、上天示警等手段用尽之后,朝臣也无计可施,财政制度依旧混乱如前。

总的来说,明代赋役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是财政制度,更涉及到政治体制问题,绝不是一蹴而就,设立一个机构、换几个官员能够的解决的,需从长远考虑。

想了这么多的东西,朱标觉得事情千头万绪,一时间不知从何处下手。不过他心里清楚,现在还不具备进行赋税改革的客观条件,自己手中的权力还不足以对抗利益集团,眼下最重要的是稳住朝廷的局面,再进一步实现高度集权。然而,挡在皇帝集权路上的最大障碍就是丞相制度,如何名正言顺地收揽权力,是朱标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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