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比狗还要顽强。
就更不用说了。
“好了,你们两个家伙天天让你们带娃,带的也烦了,这下舒展开筋骨了,自己去找地方吃点热乎狼肉去吧。”
陈凌拍拍两条狗的大脑袋。
知道它们虽然习惯了吃熟食,但经常狩猎的狗,都是‘嗜血’的。
对新鲜温热的血液,有着渴望。
黑娃小金两条大狗这段时间,为了在家看娃,那真是的快给憋坏了。
进山除了让它们放开了和野兽战斗一番,最重要的是,也让它们尝尝新鲜的血肉。
要不然,时间长了,它们自己也受不了。
“汪汪汪!”
黑娃最是兴奋,拖着一条狼尸就到一边啃吃去了。
还是小金稳当,舔了舔陈凌,又撒欢的哼哼唧唧围着他蹭了好一阵,才到一旁去享用大餐。
“吃吧,吃吧,吃完了咱们再往大秦岭深处去。”
陈凌把黑色的驮马也收进洞天中去,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狼群窜出来的方向,自己去查看情况。
很快他发现了更多的不对劲。
“怎么会?又有这么大的野猪蹄印?!”
“这都快赶上苗寨那里的野猪王了吧?”
陈凌走到狼群出没的方向,一路追踪下去,不到二里地,就见到了令人心惊的巨大蹄子印。
在积雪中都踩出了粗壮的大洞,留下的粪球跟皮球似的,赶得上大象拉的屎了。
“靠,不是吧,山里有野猪王我也不怕,怎么这野猪王身上也带着血?”
“刚才那个野猪蹄印带血,这么大的野猪王蹄印也带血?”
“这踏马山里到底出了什么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