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洞天的雷(2 / 6)

相互配对繁衍,一代还行,多了全是近亲。

    得为它们输送点新鲜血液。

    「诶,对了富贵,你家养的鹞子不挺厉害么,用那个赶鸟多带劲啊。」王聚胜说道。

    这话不用陈凌回答,王立献就紧跟着说了:「不行的,虽说鹞子克鸟,但富贵家果园这么多鸟,一只鹞子再厉害也顾不过来的。」

    「……更别说还有喜鹊老鸹之类的,凶得很,成了群老鹰都不怕,鹞子对上它们,也讨不到好。」

    鹞子这东西学名叫雀鹰,是专门吃鸟的。

    ….

    很多鸟儿,对鹞子这个天敌有种刻在骨子里的恐惧。

    一看到天上有鹞子飞过,便立马惊惶不安,有胆小的鸟儿甚至会被吓得忘记怎么飞,喳喳喳的叫着,在林子里乱飞乱撞,有时还会在惊魂之下,歪歪斜斜的一头撞在树上撞死。

    不过有胆小的,自然就有胆大的。

    除了常见喜鹊和老鸹,敢跟鹞子硬碰硬的也并不缺少。

    哪怕陈凌家的二秃子比平常的鹞子要厉害得多。

    那也架不住这么大规模的鸟群啊。

    早晨和黄昏,一飞一落,那就是成千上万只,能管得过来才怪。

    「献哥说的是,

    我家二秃子有一阵子天天抓鸟,挂的满树都是,倒是把那些鸟震慑住了。不过也就几天的工夫,就又成了老样子,鸟太多了,二秃子也无能为力。」

    陈凌点点头,看众人干完活满头大汗的样子,就招呼道:「献哥、聚胜哥,带大伙去洗洗,凉快凉快,准备吃晌午饭吧,这里我自己收拾就行。」

    「不用,俺们去西边泉眼儿洗,能洗脸还能喝水,好得很啊。」

    现在这时候山里水好,夏天热了,回到家直接拿起水瓢,从水缸里舀一瓢水就咕冬咕冬喝起来了,在外边也是这样,看到清澈的水流,俯身捧起来就喝,凉快又舒坦。

    陈凌见此把竹筐和大磅秤收好,又招呼运输车的司机过来,待会一起在农庄吃午饭。

    午饭,人多热闹,但农庄很凉快,夏天吃着热饭也不会觉得热。

    于是这些婆娘和汉子们都愿意多待一会儿,你说一句我说一句,不住的插科打诨,说得无非还是什么武松打虎,没什么新鲜的,但是谈话不新鲜,气氛却很活跃,一会儿调侃陈凌小两口,一会儿去逗睿睿玩。

    按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今年这日子过得特别有盼头,每天乐呵呵,浑身是干劲儿,心里没啥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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