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鹤影(3 / 7)

bsp; 一大盘的二踢脚,从麻袋取出来,排成一排,在土地庙周围点燃,砰砰砰的窜起火光,不断在夜空中炸响。

    响了足足十来分钟。

    到此,祭拜土地爷才算圆满。

    最后走的,关上庙门,便只待明日进山了。

    七队进山的人最多,除了陈大志和王立献之外,另有陈玉强、陈泽家的几个叔伯兄弟,加起来共十二人。

    仍有五人分不到枪,嫌太年轻,就这样,也都抢着要跟进山。

    闰八月初四,一大早陈凌就扛上猎枪,领着两只狗出了门。

    到村外等着出发。

    他也没带太多东西,只披了大衣,打了个包裹,让黑娃帮忙驮着。

    腰上斜插着一把砍柴刀,是用来开路断藤的。

    这把跟狗腿刀形状接近,有些年头了,还是以前陈凌父亲留下的,送信的时候常带在身上。

    不管开路,还是防身,这一把刀就可解决,非常锋利。

    经过特殊的加工和打磨,这么些年,还是雪亮锋锐,没有生锈的迹象。

    山野人家,柴刀是家里必备的物件。

    好比镰刀一样,家里时常备着两三把备用。

    作为进山的猎人,砍柴刀和剥皮的猎刀一样重要。

    除了在草藤稠密的地方开路,遇到突然蹿出的野兽可以防身,还可砍竹做筏,用途很多。

    没等多久,七队的人基本来齐了。

    其他队虽然不走一起,但也是热热闹闹的,在村外三个一伙,五个一团聚在一起,抽着烟,说着笑着热情高涨。

    陈凌带了狗。

    七队的其他人也都把自家狗带上了。

    这是昨天在王立献家商量过的,陈凌家的两只狗比较厉害。

    只要它们两个带头,村里的土狗就会变成另一番模样,凶猛异常。

    面对狼群也敢冲上去。

    且村里的狗,上次和狼群战斗过后。

    受伤是有不少,但确实看着凶狠了许多,汪汪一叫,精气神都变了。

    乡下出猎,也不讲究什么寻回、追踪之类的猎犬。

    自家养的土狗,像是王立献带的黄虎斑,练过腿之后,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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