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一章 疯狂的野蛮人(3 / 4)

;不少股民都庆幸买了艾美高的股份,几乎没有损失啊。

    在大家都有损失的时候,你没有损失,这就是赚钱。

    沈光林跟他谈论的是正事,大刘只能正襟危坐来听。

    “你还记得当初侮辱你的那个郭家老大不?”沈光林提起了两年前的一桩旧事。

    这是正事?

    “当然记得啊,当初他们不给咱们脸面,后来人坏造天嫉,被绑匪给绑了,也算是侧面帮我们出了一口气。”

    这件事给大刘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当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有钱人了,怎么说也算是商界的后起之秀吧,结果那么被人看不起。

    后来,不知道哪里来的绑匪,替天行了道......

    这件事两个人很少提起的,因为这个大盗是谁,他们心里都知道,而且跟他们关系都有点过于亲密了,只能装作不知道。

    “这就是新红基的股权书,股份占比17.5%,你要不要过去做个董事?”

    沈光林丢过一份文件,毕竟是自己的钱,还是要有人管理的。

    “真的假的?”大刘拿过文件仔细看了好几篇,确认无误之后还问道:“你为什么买他们公司的股票啊?”

    “当然是真的,怎么样?你就说愿不愿去吧,做个有发言权的董事,去监督他们的一言一行,哪怕报复当初的事情也行。”

    沈光林笑着拿出一支古巴雪茄,用剪刀修饰之后点上,范很足。

    “不去!”大刘摇摇头。

    “为什么呀?”沈光林很纳闷,自己确实和郭家的关系已经和解了,但是大刘没有啊,他不应该记恨他们的吗。

    “一笑泯恩仇嘛,我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因此去他们公司报复他们的这种事我做不来的,我是个好人。”

    大刘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有点闪躲。

    其实,小叶团伙当初勒索了6个亿港币,沈光林确实是没有分赃,但是大刘分了的,分到手了几千万,不然他也不会表现的这么怂,这是心虚。

    当初小叶说过给自己钱,肯定也对大刘说过同样的话,沈光林没有追着问了。

    “不去就不去吧,你想去哪家公司做董事,可以报上名来。”

    “还有别的公司?”

    “当然!有十几个呢,你可以随便选,这些公司的董事席位全给你一个人也行。”

    沈光林又拿出一大叠资料,让他自己去挑选。

    全是股权书,甚至,一些公司的股份占比还是挺高的,都快触及控股线了。

    这已经成了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让大刘去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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