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我的名字就是给律师打个电话而已。
但是我和他还是已经说好了,防止其他的名字,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再加上我的名字的话。就觉得让我怎么说呢,面对大s的时候是不信任他还是怎么着,非要加上我自己的名字呢,是不是?
所以说这事我已经说过了,再改就不好了,不合适了。娱乐圈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复杂的,你又不是娱乐圈的人。小学的那些事情呢,你未必就说一定非常的了解呀,既然这样的话,那凭什么就相信他还是不能够和我过一辈子呀,对不对?
我结婚确实是奔着过一辈子去的。并不是说打算忽悠谁的,所以说在这个情况下呢,我们既然想着奔着过一辈子,那就没有离婚的风险,这样的话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都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呀,对不对?
所以你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既然都是我们两口子的共同财产,你说单独写我媳妇的名字有啥大不了的,也能够给我媳妇一个安心的家。
我认为这样做呢是非常的正常的一个事情,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呢,我自己就没打算加我的名字,就你这么说我理解就是未雨绸缪嘛,这一点我也理解,但是。我已经说过了,作为一个男人一口唾沫一个坑,这个时候呢就不要更改了。
我也没有更改的打算,不然的话回头我面对大s的时候也不好交代呀,明明说好了这房子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结果呢,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就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对不对?
这就有点让我食言而肥了,我并不喜欢这样的人,我自己都不喜欢这样的人,我当然也不希望我自己会成为这样的一个人了。
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面呢,我自己说的话,我自己的一段话,你不能够总忽悠我说让我改变我的主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