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前方就是天光大亮,请无畏地前(5 / 7)

nbsp; “观影过程之中,真的感同身受,因为我自己家孩子也在学校被霸凌,可是真的无解。”

    影评人周小斌也第一时间写了一篇长评。

    “《第二十条》从商业电影的角度来说,其实并不合格。

    最出彩的片段应该是辱母案的庭审控辩双方的交锋,可谓是酣畅淋漓,你来我往!

    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电影的套路,那么这一段放在结尾部分肯定是效果最好的。

    观影的时候不禁在想,陈默作为时下最炙手可热的大导演,曾经也拍过《我不是药神》这样的电影,难道他不懂这个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他肯定懂,比我们懂!

    但是为什么还这么安排剧情?

    看完后面我才明白,这么安排剧情的深意所在。

    只能说真的是用心良苦。

    还记得辱母案庭审后,合议庭召开的联席会议吗?

    里面真的非常真实的呈现了,为什么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条款,那么早就有了,可是却一直处于隐形状态?

    里面的那位法官说的真的很真实,三条人命,直接判正当防卫,影响太大了!而且没有任何参考案例,所以哪怕是法官在明知道辩方律师的司法解释非常完美,非常合理,可是也依然不敢那样判!

    在现实当中,也是如此,其实我个人第一次看到连杀三人的时候,也认为被判死刑虽然有些无法接受,但是却是合理的判决!

    你看,我们明明都是同情余昊的,可是对于他被判死刑,却并没有认为量刑太重。

    为什么?因为三条人命!

    我们一贯都是有着“死者为大”“人命关天”的说法!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可是经过律师的司法解释,逐一地展开,让我们才知道,原来我们是真的不懂法!

    回过头来,说这个案件被放在后半段的前半部分,为什么用心良苦!

    因为案例!因为这个案件一旦判了,必然成为正当防卫指导案例,那么后面的其他法官,面对着同类型的案件的时候,就不会再出现“不敢判”的情况。

    因为有例可循!!不要责怪法官的“不敢”,因为他们也是人!也会有顾虑,也会有考量!

    同时也是在通过这样的安排告诉观众,这样的第一个案件,影响有多大,有多重要!

    同时也影响到了校园霸凌案件,此前提出的持续性侵害,在这个案件当中就很快地被法庭接受。

    我想,这大概也是陈默拍摄这部电影的一点美好憧憬吧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dq54网】 m.dq54.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