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婚约(1 / 6)

    至于那所谓的“三寸金莲”。

    鄢懋卿则表示完全欣赏不来。

    且不说他是不是足控协会名誉成员,就算真是,也断然不会对那种扭曲畸形的小脚产生一丝兴趣。

    在他的认知当中,那样的足控根本不属于审美的范畴,而是一种比“三寸金莲”更加畸形丑陋的恋残癖。

    不过据他穿越之后观察发现。

    明朝这个时期的“缠足”,似乎与后世清朝的“裹脚”有着不小的区别:

    首先,据后世统计,清朝末年“裹脚”已经极为普遍,女性“裹脚”的比例超过九成。

    而在这个时代,女性“缠足”的比例大概也就两三成,而且基本上都集中在家境比较优渥的中上层阶级;

    其次,这个时代女性“缠足”讲究的是“弓”和“纤”二字,达到这一标准就可以被称作“金莲”,也就是自古诗文中经常出现的“纤纤玉足”,尚未盲目追求尺寸。

    而等到了清朝,“裹脚”则发展出了“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为了达到七字诀的标准,许多人不惜从女儿两三岁时就开始裹脚,尽早令趾骨折断畸形;

    再次,这个时代“缠足”女性所穿的鞋子也还是比较正常的平底弓鞋。

    而等到了清朝,随着西方高跟鞋的流入,平底弓鞋也开始向高跟弓鞋的方向发展,或许这也是使得“裹脚”开始向这个匪夷所思的畸形方向发展的原因之一。

    不过若要说这个陋习完全是清朝的锅,似乎也不那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