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房产报备制度(2 / 10)

nbsp;苏泽心中也明白,这一招的杀伤力巨大。

    原时空这套个人重大事项报送制度,虽然力度上不如财产公示,但是也通过这套体系抓到了不少大贪巨蠹。

    这套制度的精妙,就在于让贪官头顶上悬着一把利刃。

    如实报送,就要解释财产增长,如果隐瞒不报,那光是一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行,就可以将他们送进监狱了。

    大明虽然没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是对于科道官员来说,突然多了一大笔财产,六科都察院就可以发起弹劾了。

    苏泽有了思路,迅速写下了奏疏。

    罗万化站在苏泽身后,看着苏泽起草奏疏。

    《奏为请定京官房产报备之法以肃吏治事》

    “制度者,治事之纲纪也。”

    “近察京师新式土楼配给一事,本为恤贫而设,然有工部官员已置私产,仍强占官舍。”

    “究其根本,非工部之失察,实制度未立故也。”

    “臣请立新制,定报备之规。凡京师七品以上官员,岁首须造册具结,详陈本人在京房产之数、坐落、契证,径报六科都察院备案。”

    “科道官依册查核,遇虚报瞒产者,即行追查资财来路;若涉贪墨,依律弹劾坐罪。”

    “此举之利有四:

    其一绝侵夺之患:若前日占房蠹吏,申报则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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