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为什么这么熟练(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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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沃森敏锐的耳朵已经率先捕捉到了远处传来的警笛声。

但还是有些远,随着领们一声令下,手持棍棒的黑帮暴徒们叫喊着冲了上来。

能用爆炸解决的敌人就不要用子弹;

能用子弹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用拳头。

既然正式开打,沃森也不再废话,左右手交叉从身侧一抽,两把在风衣外套下摆内侧隐藏着的斯塔克特制1911手枪被拔了出来。

虽然在制作的时候沃森没有提特别要求,但是霍华德·斯塔克还是使用了最高级的枪身材料,还配上6个加长的后半部双排14扩容弹匣。

而这两把手枪被沃森带上以后,并没有在1944年猎杀红骷髅的那次行动中使用过,如今这些黑帮暴徒们成为了它们的第一批猎物。

“他有枪!”

砰砰砰砰!

沃森的双枪射击又快又稳,再度得到增强的反射神经让他能快辨别最有威胁的目标。

而这么近的距离想射偏都难,几乎每一声枪响都能看到一个人倒下身去。

虽然沃森并没有故意对着头部开枪,但是1143口径的子弹近距离击中身躯,还是有很大可能导致死亡的。

砰!

一声枪响从身后传入耳朵,米歇拉开枪了。

紧接着她又面无表情地开了第二枪。

带枪也就算了,可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沃森转头看了一眼连开几枪打中人后,飞快的给手枪更换弹匣的米歇拉。

不过他也没停下手上的动作,两个空弹匣从枪上掉落,沃森飞快地把手枪插向大腿上固定好方向的2个弹匣,不到1秒钟就完成了换弹。

感谢霍华德,这个换弹设计真的太方便了。

不过沃森也只能这样换3次,再多就必须手动掏弹匣了,因为腿上绑弹匣的位置实在不够。

“见鬼!

快躲开!”

“我的腿!

我的腿!

谁来帮帮我!”

在米歇拉的助攻下,此时场上倒地的黑帮暴徒已经过3o人。

短短几秒钟内被3o多子弹打了一轮的黑帮暴徒们终于反应了过来,活着的人纷纷散开去找掩体,哪还有人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