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秋风扫落叶般的战斗(3 / 4)

嘴,是开过光的吧?】

【杀人诛心!杀人诛心啊!这比直接反驳法条还狠!这是在直接否定你李明现在的智商啊!】

张伟看着李明远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嘴角的弧度更深了。

“当然了,”他话锋一转,语气里带着几分宽宏大量的施舍,“我们退一万步讲,就算周浩当时已经死了,我们就当他是个尸体。”

“那么,我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侮辱’吗?”

他从容不迫地从文件堆里抽出一份打印资料。

我早已预判了你的预判!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官方释义,构成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发泄仇恨、寻求刺激、玷污死者尊严’的犯罪故意。”

“我请问法庭,也请问李检察官。”

“我的当事人,一个吓破了胆的母亲,一个刚从强奸犯手下逃生的女儿,她们在那个深夜,将那个‘噩梦’掩埋起来,她们是为了发泄仇恨吗?是为了寻求刺激吗?”

“不!”

“她们只是想让这个噩梦快点结束!她们只是害怕在天亮之后,自已女儿的名字,会和‘强奸’、‘凶杀’这些肮脏的字眼一起,出现在江城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

“她们的行为,不是侮辱,而是一种最卑微,也最绝望的……隐私保护!”

说完,张伟看也不看脸色已经变成酱紫色的李明远,直接转向了第二个问题。

“我们再来聊聊,妨害作证罪。”

“这个罪名的前提,是我方当事人毁灭了‘证据’。”

“那么问题又来了,”张伟摊开双手,一脸无辜,“周浩的身体,在当时,算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吗?”

李明远的心脏又是一抽。

只听张伟的声音再次响彻法庭。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尸体,在经过勘验、鉴定,并出具正式的法医报告之前,其法律属性,并非‘证据’,而是‘勘验、检查对象’!”

“也就是说,只有当公安机关立案,法医进场,把尸体从勘验对象,转化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