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张伟的分析(2 / 4)

p> “你们,不应该攻击他。”

他先是肯定了提问者的行为,随后话锋一转,解答提问者的疑问。

“至于为什么没有过失杀人的辩护空间,我用一个对比,大家就全明白了。”

张伟直视着摄像头,仿佛在与那位法学生隔空对话。

“我们把两个人并排放在一起。”

“第一个人,突发高烧到四十度,烧得意识模糊,产生了幻觉。”

“他在这种状态下,错把一个孩子当成别的东西,酿成了悲剧。这种情况,他能不能争取过失?”

“能!因为高烧是疾病,是一种他不想发生、也无法控制的被动状态。法律会考虑到他没有主观恶性。”

张伟顿了顿,继续说道:“现在,看第二个人,也就是我们这个案子里的瘾君子。”

“他的神志不清,源于吸毒!而吸毒,是一个主动的、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

“法律上有个原则,叫‘原因自由行为’!意思就是,你自已选择了把自已弄成一个‘危险品’,那你就要对这个‘危险品’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那个高烧的病人,是被疾病推进了坑里;而这个瘾君子,是他自已亲手挖的坑,然后兴高采烈地跳了进去!”

“所以,这就是区别!”

“一个是被动的悲剧,一个是主动的罪恶!法律,绝不会将二者混为一谈!”

张伟看着满屏的‘要长脑子’的弹幕,决定再举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我给大家打个最简单的比方。”

“一个人,明知自已喝了酒,却偏要开车上路,结果撞死了人。他能上法庭说‘我当时喝多了,脑子不清楚,所以这只是个意外’吗?”

“不能!”

“因为法律惩罚的,不仅仅是你撞死人的结果,更是你‘酒后驾车’这个行为本身!你主动将自已置于一个危险且违法的境地,那么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都必须由你自已承担!”

“这个案子,是同样的道理!”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

“那个瘾君子,因为自已主动的、非法的吸毒行为,导致自已丧失了辨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