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2 / 3)

下了法槌。

“咚!”

清脆的响声,让骚动的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质证阶段结束。”刘全德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他看了一眼犹如变色龙的王建,又将目光投向了神色平静的张伟。

一股莫名的不安,开始在他心头滋生。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首先,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全场的焦点,再次集中在了张伟的身上。

张伟缓缓站起身,目光平静地扫过合议庭,最终落在了审判长刘全德的脸上。

“审判长,审判员。”

他的声音沉稳而有力,却不带一丝多余的情绪。

“作为被告人陈强的辩护人,我们坚决认为,陈强不构成盗窃罪。”

“我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三点。”

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一点,本案从始至终,存在着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序违法情形。”

来了!

刘全德心中一凛,身体下意识地坐直了。

他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

公诉人王建原本僵硬的脸色,此刻竟然露出了一丝恼怒和不屑。

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程序问题”,在基层法院的实际操作中,几乎是司空见惯。大家心照不宣,何必当众揭丑?这个张伟,也太不懂“规矩”了!

大家都是这样的,你他妈到底懂不懂基层的情况?!

旁听席的记者们,更是将耳朵竖了起来,生怕漏掉一个字。

张伟直视着审判长,说道:“根据刚才质证阶段已经查明的事实,被害人李立春于去年7月17日报案,称被盗窃2200元。”

“这笔金额,已经达到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然而,丰南分局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违法地将本案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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