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泼到公安身上,也同样会溅到自己鞋里。
因为公众只会对“警察”这个整体产生不信任感,他们才不会费心去分辨公安警察和刑事警察的区别,更遑论这两者都可以被视作警察的一部分。
没办法曝光,就只能采用内部问责的方式。
可人家公安最不怕的就是内部问责,因为之前也提到过,他们有着独立的指挥系统,警视厅的公安部,说到底也是要服从隔壁警察厅警备局的管理,而不是警视厅的警视总监,所以警视厅的内部问责机制,对于公安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退一万步讲,就算问责机制有效,公安方面也是有理由的啊,他们可以说现场是在取证过程中无意间被破坏的。毕竟现场取证不可能让现场保持原样。
至于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反正他们已经提前把外人轰出现场了,现场里面发生的事情没外人看到,他们说无意,那就是无意。
刑事警察能说什么呢?
这个国家疑罪从无,更何况是对上怀里揣着“杀人执照”的公安。
刑事警察在和公安的斗争中很难有什么胜算。
为什么?
理由有很多。
就比如说公安的职责从一开始就比刑事警察的职责要“高大上”,他们的存在是为了守护国家,而刑事警察的职责呢?是为了守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安全。由此,他们的行为逻辑也是截然不同的,一方倾向于结果正义,而另外一方则是形式正义,从追求正义的途径上,两拨人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
在刑事警察还在纠结于程序问题时,公安警察早就已经出手了,这和眼下的情况是如此类似。刑事警察从起跑线开始就慢人家半拍,公安又不是贪睡的兔子,不会好心在路上打一个盹儿等待勤奋的乌龟,他们只会越跑越快,只留下一个尾灯让刑事警察们眼红。
综上,如果菅野没有冲进现场,这件事情多半会不了了之,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有没有抓到凶手,期间的所有苦果,都是由刑事警察全盘吞下。
但现在不一样了,菅野进入了现场,亲眼看到了公安在清理现场,这就坐实了公安涉嫌“破坏犯罪现场”的罪过。也同时让菅野笃定了公安是有意想要向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