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可怜的勾践死了亲爹,成了孤儿。
年轻的越王,立马选择装孙子,带着越国投降了。
越国不是周国,死了几万人还可以重新组织几十万生灵战兵。
一次惨败,死伤数万,几乎家家披麻戴孝。
蛙人部落、火焰部落、玉鸡等十四个混血人妖大部落再无出战之力,只要吴国派遣几千战兵,就是一面倒的投降。
为了活下去,也为了复国仇。
勾践主动投降,前往吴国都城姑苏城为奴数百年年,给吴王当车夫、当人肉凳子,拿自己最喜爱的美人献给吴王,还倾尽王室财宝打点吴国上下。
更是亲口尝吴王的粪便,来确定吴王身体情况。
履历之丰富,足以写成一本《那些年,我给吴王当狗的传奇》,不愧他爹给他取的名字!
另一边,吴王天天踩着越王,心态越来越膨胀!
他觉得自己有了孙子和伍子,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三万战仙,能挡三百万!
吴国的贪鄙废物们,也纷纷大唱战歌,认为吴国无所不能!
于是他向秦威王建议,霸王是不是该给我坐坐了?
秦国和吴国的结盟,瞬间破裂。
“文种,走吧,吴王已经不是以前的吴王了,他很快就要衰败了!”
范蠡从街道上的小贩听说吴王准备称霸,就知道吴国废了。
倒是文种有些疑惑。
“伍子当朝,孙子领兵,两位合谋,几乎横扫一切,吴国明明正当其时,如何就要衰败了?”
范蠡带着文种来到自己临时居住的酒楼里,隔绝了声音,这才说道:“吴国能打赢周国,不过是周王昏庸,能打赢越国,不过是越王一时鲁莽。”
“他却把这种投机取巧的胜利,当成了是吴国强大的表现。”
“吴国很强大吗?”
“地不如鲁,人不如周,以前还年年被越人劫掠,能强大起来,依靠的不过是孙子的兵家算计而已,换一个老成大将,孙子想要取得如此惊人的胜果,难度会非常大!”
“换成王族团结、宁死不屈的西秦,你看孙武敢不敢直接进攻都城?”
“简而言之,吴国的胜利,有一半是建立在猪对手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