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你这边什么意思?”韩凌单独见了矮个子。
矮个子自然不妥协:“他不签我就不签。”
韩凌说明其中利害,你签了,未来调解的时候有余地,不签,一旦浩子被拘留,调解极难。
矮个子也不傻:“我签了,万一他到时候坚决不签怎么办?”
说的也没错,就是赌,但矮个子要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坚持【双方同时谅解】并不明智,很容易造成最坏结果。
秉承为双方考虑的原则,韩凌和法制员、调解员商议过后,拟定了两个解决方向。
第一,行政处罚不能拖延,但可以签字延迟执行,让浩子先签行政拘留决定书,这样的话浩子未来如果改变了意愿,双方和解,通过复议有可能变更或者撤销。
只是【有可能】,复议机关那边如何决定无法保证。
第二,最直接的办法,马上通知双方亲属,以最快的时间商议谅解事宜,在行政拘留规定执行时间内达成意愿一致。
此案持续到了第二天。
当双方亲属加入后,调解起来就容易了,浩子最终选择妥协,两人同时签了谅解书。
治安处罚严格意义上虽然不算案底,但毕竟是留在公安系统内部的污点,某些情景下是可以查到的。
至少,开不出《无违法犯罪记录》了,只能开《无犯罪记录》。
韩凌拿着刑事拘留报告书上报分局法制大队,副局长签字后,对矮个子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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