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同命相怜(3 / 5)

    “有前科啊,那可真是巧了,我和我这些弟兄也落过罪当过驰刑……不知高兄落了什么罪?”

    “某乃徒隶(刑徒)子。”

    “那就称不得有罪,不过是受家里牵连罢了……高兄祖籍何处?可愿回乡看看?”

    “家父见弃于族,某已无祖籍。”

    “哦?刘某正好也见弃于族,我有两位同门兄弟亦是如此……冬季行路易寒,高兄可要寻些酒水御寒?”

    “高某从不饮酒,请郎君分酒于同袍。”

    “好习惯,我在守孝,也不饮酒,这囊里装的是清水……高兄行止有矩,与边地武人殊异,不知何故?”

    “家母管教甚严,令高某恪守道义谨言慎行。”

    “备与高兄同命相怜啊,家母也同样教备甚严,备如今守孝,令堂之教诲正如家母一般,备当赠令堂以礼……”

    ……

    张飞在旁边一阵感叹,大兄似乎与任何人都能‘同命相怜’……

    刘备使出了浑身解数,与高顺交谈颇多,一路勾搭,亲厚无比。

    高顺此人清白,送礼不收,送马不要,就连饮食住宿也是与其军中同袍一起。

    与刘备想象中不一样,高顺的身世颇为复杂。

    高顺的父亲是徐州彭城留县人士,但高顺本人生于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