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此人是谁(2 / 5)

断交通这种事在这年头不算稀罕,毕竟到处都有匪徒或乱民,信使死在半路上是常见情况。

    即便是朝廷公使出差,那也是风险极高的任务,沿途军驿都要派人保护,而且公使的俸禄一向比同级官吏俸禄高几倍,到了地方还会拿赏。

    若是为了传征令,朝廷公使往往能拿到数万钱甚至更多的‘传礼’,这都是默认的规则,毕竟这真的是在拿命挣钱。

    眼下,刘备面临了一个难题。

    王门来了涿郡奔丧,却“转交”给自己一份“捡来的”任命书状。

    这征令又确实是真的。

    刘备已经在雒阳领了勋传,是不能再拒绝征令的——拒绝征辟是指前期拒绝去雒阳拿传告,而不是拒绝朝廷公使带来的征令书状。

    勋传是以武勋受辟为官的传告,这种传告可以推辞——这才是拒绝征辟,不仅无罪而且还能养望,因为这算是‘不慕荣利’的表现。

    但领了传告之后再拒绝征辟书状就是大罪了,这属于打天子的脸,至少会被贬为庶人。

    若是一直没收到征令倒也罢了,从征令发出后半年,如果公使未回且没传回消息,朝廷会再度派使者到地方上询问。

    确认是上一个公使失踪导致没收到征令,朝廷会补授重发。

    半年为期,是因为往返大汉任何地方都不会超过这个时间,即便有自然灾害导致道路断绝,通常也足够使者往返了。

    可刚好就在这征令发出五个多月的时候,刘备收到了这份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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