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厅里不少人似乎都是文职;只要找机会放倒他,再逃出警局,就不必录指纹——啊,不行。
他们早就第一时间搜过身,从她的钱包里看见过驾驶证;长相、姓名、住址,都一清二楚。
那么……能杀掉吗?看过她驾驶证的,只有他而已。
金雪梨转过头,重新盯着指纹仪。
太难了,她身上什么都没有,连耳环都被搜走了;仅凭自己一双被铐起来的手,对付比自己高壮一圈的警员,根本是痴人说梦。就算能杀掉他,钱包还在警局的物品保存处呢。
“快点,”警员又催了一句。
“我不要,”金雪梨说,几乎像个小孩子。“我不想录指纹。”
她知道自己正在犯一个大错,等于是在昭告天下,她身上有很大的问题。
但是偶尔,人就是会退回到小孩子一样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在绝望愤怒的关头上——明知无用,依然会不知不觉用上小时候的撒泼、哭闹之类手段作抵抗,好像这样一来,世界就会对她心生怜悯,作出退让。
她能感觉到,警员与女警交换了一个目光。
“为什么不想录?”女警问道,放慢了语气。“你都干过什么?”
如果能告诉你的话,那我不是早就录了吗?
金雪梨咽下这一句反问,执拗地站在原地,死死握住拳头。
“她身上恐怕有点东西,”那警员笑了,走过来,一把抓起了金雪梨的手腕,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