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大兴煤矿军管小组,由陈朝阳同志任组长,全权负责军管期间一切事务,拥有临机决断之权。
三、 着令华东军区驻彭城之第26师,立即抽调一个精锐步兵团,携带必要装备,以最快速度开赴大兴煤矿,接受陈朝阳同志指挥,负责执行军管、警戒、抓捕、护卫等任务。
四、 军管期间,大兴煤矿所有人员、设备、账册、档案,均置于军管小组控制之下。
原煤矿管理层马保华、孙福山等一干人员,立即停职,由军管小组控制并审查。
若有反抗,可采取强制措施。
五、 授权陈朝阳同志,对涉及此案的所有人员,无论其职务高低、涉及何地,均有先行控制、调查之权,后续移交司法处理。
此令,十万火急,不得有误!”
“立刻发报!”书记签上自己的名字,司令员也接过笔,签下大名并盖上华东军区的大印。
………
大兴煤矿招待所
陈朝阳坐在桌前,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脑海中正在飞速权衡如何应对这来自山河省和汉东省委那两份绵里藏针的文件。
是据理力争,还是暂避锋芒?
必须在不动摇调查根本的前提下,找到最稳妥的应对策略。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打破了陈朝阳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