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出几里地,身后突然轰隆隆冲来一辆皮卡,度飞快,一个急刹横在他面前。
路边的人一看这车,脸色唰地就变了,扭头就跑,躲得远远的。
车上跳下来两个穿着军绿色制服的大个子,皮肤又黑又糙,满脸横肉。
其中一个脸上带疤的咧嘴一笑,声音沙哑:“喂,你,上车!”
阮晨光站定,淡淡地问:“干嘛?”
疤脸汉子笑得更阴了:“还能干嘛?送你去园区上班。”
阮晨光一听就懂了。
这“园区”
根本不是什么工厂,而是搞电信诈骗的黑窝点。
进去就是当苦力,没日没夜干活,打骂是家常便饭,想跑?门都没有。
他心里一股火腾地烧起来。
这种人渣,一看就是干尽坏事的货。
既然撞上了,还讲什么道理?该收拾就收拾。
他话都不想多说,抬手就是一拳。
这一拳下去,力量过两千斤,疤脸汉子整个人像炮弹一样飞出去,狠狠砸在他同伙身上,两人一块撞进驾驶室,把司机也撞得吐血倒地。
三个人叠在一起,跟废布袋似的瘫着,动都不动了。
全死了。
在阮晨光面前,这些地痞流氓连一秒钟都撑不住,眨眼工夫就交代了。
电视里总演主角跟反派你来我往打半天,其实哪有那么回事?真正的实力碾压,就是一招定生死。
阮晨光扫了一眼尸体,确认没气了,转身继续走路。
他虽然头一回杀人,但心里一点负担没有,反而有点爽快。
古人说,手里有刀,杀心易起。
你现在有这本事,遇事自然不会再忍。
阮晨光现在就是这心态——我不惹事,但事来了,也不会低头。
练到这个地步的人,不能总压着自己。
压抑久了,心会出问题。
所以他到了这儿,干脆放开了。
碰到不讲理的,直接动手,不讲废话。
反正他现在的脸是变出来的,痕迹不留,谁也查不到他头上。
就算真有人找上门,他也无所谓。
他的力量、度,早就远常人。
一拳两千多斤,随手捡块石头扔出去,能打穿砖墙,跟子弹一样狠。
度更吓人。
跳起来能冲上十米高,往前一跃就是十几米远。
几百米高的小山,十几秒就能从山脚冲到山顶。
现在的阮晨光,就是个活生生的人。
普通人想杀他?
做梦。
有枪都没用。
除了体能,他还多了种本事——直觉特别灵。
只要危险靠近,立马就能察觉。
想偷袭他?
难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