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9章 舶来百货商贾兴(二)(2 / 2)

隆庆中兴 休息的云 1257 字 5天前

p;   苏州府就呈递了一件案子,吴县乡人王某因索要欠债,致使对方因愧愤于半夜自杀于王某家门外。当天晚上刚好天降暴雨,电闪雷鸣,因而直到第二天早上王某才发现此事。这可是人命重案,州县官员不敢懈怠,王某在发现之后也是极为害怕,寻找到苏州一位出名的讼师为其开脱,讼师开价五百元,为其摆平此事。

    要知道现在即便是七品正印,年俸不过一百二十元,讼师一开口就是五百,这个要价是非常之高的,但是为了避免牢狱之灾,王某也只得答应,这个讼师倒确实是手眼通天,买通衙役为死者换鞋子,并为其撰写词状,其中有:“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两足何以无泥?”以其鞋底干净为由,颠倒是非,暗指王某被人陷害,最后县官果以移尸图害论了结此案。但是其家属不服,上告至巡按御史处,巡按御史查阅卷宗,发现词状老练,认定是有讼棍在其中搅和,于是直接将此案提审,方才将中之事给抖出来。

    这帮讼棍之无法无天,可见一斑,讼师借端挑起诉讼,教唆诬告富户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因而地方官在面临每天数百件的告状时,对讼师的套路也略知一二,很多案件的批驳上直接挑明因为讼师参与,所以不予审理这样的话。如“审其中唆讼有人,姑不深究。”或者原告呈词刁健,也会遭到批驳,“岂能恁尔一面之词顿翻县案乎?尔真糊涂已极,不准。”

    但是像苏松这样的地方,不仅仅有案件重大,往往又涉及到外乡甚至是外国人,他们是需要讼师的,所以现实情况是很微妙了,一方面地方官府对于这些讼师极为反感,另一方面讼师确实是有现实存在的必要性,毕竟普通百姓对于衙门内部办理案件的情况确实是很难了解。

    但是现在这帮讼师确实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了,讼师通过代写词状、借端诬告、伪造消灭证据、打点衙门官吏、公堂作戏等行为,几乎涵盖了诉讼的全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了案件审判结果。即使是人命关天的重罪,讼师也敢为了高额酬金铤而走险,试图帮助案犯脱罪;而原本毫无相干的死尸,也会被讼师利用,用来对乡间富户进行诬告图索。

    如果朝廷在没有反应的话,这些人就会更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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